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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公婆赠房给丈夫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发表于2017-05-09
标签:房产 丈夫 公婆 夫妻 共同财产 

    王女士:我的公公婆婆最近把他们的一套房产通过公证方式赠与给我先生,现在相关的过户手续都已办好。我想问,这个房产是否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?
  夏律师: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婚姻法规定,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,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。根据你提供的情况,你公婆将赠房的对象通过公证方式加以明确,故该房产应当属于你先生的个人财产。

发表于2017-05-09
旺仔小燕子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公婆赠房给丈夫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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