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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今后在相山区停车规矩点,城管处罚放大招啦

发表于2016-10-14
标签:安全 摆放 朝向 违法 停车场 

【今后在相山区停车规矩点,城管处罚放大招啦!】即日起,相山区城管局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,对未能自行纠正违法停放行为的车辆,将依法进行拍照取证并处以50至100元的罚款。在此,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,规范的停车应该是:机动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停车场内车头朝向一致,整齐、有序停放;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划线内并摆放整齐有序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,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。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;但是,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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