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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产税不可取

发表于2014-09-02
标签:征税 产权 不动产 房地产税 房产税 

不动产登记解决根本性的产权问题

没有个体产权的确认,也就没有交易,当然也就没有市场。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正是起到了确认个人财产权的作用,确权的主战场是在农村而非城市。

房产税不可取

房地产税只不过使政府多一项收入来源,扩大了政府的权力,政府不会把收上来的税主动地放到穷人的口袋中。在把政府关在笼子里之前,任何增加税收的举措都是耍流氓。

有著名财经评论员说“不动产登记成熟后,房产税必定会推出。” 这纯粹是谬见。谁规定私有产权明确后就一定要被征税?产权明确绝不是被征税的理由。就像你拥有了一块蛋糕,你非得拿出一块来给别人吗? 确权只是为征税提供了可能性,但绝不意味着必然要征税。在把政府关在笼子里之前,任何增加税收的举措都是耍流氓。

很多人都希望征收房产税,认为那样可以缩小贫富差距,是实现“公平”的一个手段。这种“公平”的理念不可取,实际上,在没有法治的情况下,他们也不能指望政府的税收来达到这个目的。房地产税只不过使政府多一项收入来源,扩大了政府的权力,政府不会把收上来的税主动地放到穷人的口袋中。政府的分配只会加剧不公平,从房地产税中得到好处的是政府。


发表于2014-09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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